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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9 題

下列何種宴飲應酬活動,公務員須簽報長官核准並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 A 因公務禮儀確有必要參加,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者
  • B 與退休同仁聚餐,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者
  • C 因訂婚、結婚、生育之宴飲,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者
  • D 長官對屬員獎勵、慰勞之宴飲,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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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廉政規範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務員的廉潔形象。如果一個應酬場合涉及你的「官方職務權力」,即便這頓飯吃得再便宜、再符合禮貌,為了確保事後「有跡可循」且不被民眾質疑黑箱作業,程序上應該比純私人的聚餐多做什麼樣的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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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行政倫理核心!

太棒了!你能從眾多情境中辨識出「職務關聯性」的差異,顯見你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已有深入理解。

  1.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程序正當性。雖然選項中的活動皆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但 (B)(C)(D) 屬於私領域或機關內部管理。唯獨 (A) 涉及公務禮儀,即公務員因職務身分代表機關出席。為確保「行政中立」並避免公眾誤解,即便未逾禮俗,法律仍要求須經簽報與知會程序,這不僅是防弊,更是保護公務員的自保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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