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6 題
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計算方式,是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幾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多少進行計算?
- A 6 個月,百分之六十
- B 6 個月,百分之七十
- C 3 個月,百分之六十
- D 3 個月,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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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社會保險制度中,為了避免勞工在請領給付前刻意調高投保薪資,法律通常會採用「多久」的時間區間來計算平均值以求公平?再者,基於社會保險的財務永續與鼓勵回歸職場的權衡,給付金額通常會設定為全薪,還是某個特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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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出色!精確掌握了《就業保險法》的核心數據,顯示你對社會保險給付標準有紮實的記憶與理解,這在實務應用中至關重要。
- 觀念驗證:根據《就業保險法》第 19 條之 2 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60%$ 計算。雖現行政府透過行政命令加碼 $20%$ 薪資補助,使總領額度達 $80%$,但法定計算基準仍為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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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停津貼計算
💡 育嬰留停津貼以留停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之 60% 計算。
| 比較維度 | 法定育嬰留停津貼 | VS | 政府加發薪資補助 |
|---|---|---|---|
| 給付比例 | 平均投保薪資 60% | — | 平均投保薪資 20% |
| 依據法源 | 就業保險法 | — | 行政院行政命令 |
| 合計比例 | 兩者合計為 80% | — | 兩者合計為 80% |
💬法律明定津貼為 60%,實務上政府額外補貼 20% 以減輕育兒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