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21 題
甲在考績年度內,曾被記一大功,則其年終考績不得列下列何種等第以下?
- A 甲
- B 乙
- C 丙
- D 丁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公務機關的「獎懲抵銷機制」:如果一位員工在年度中立下了顯著功勞,獲得了國家正式的嘉獎或記功,從「鼓勵士氣」與「公平管理」的角度來看,法規是否會允許這位獲得榮譽的員工,在最終考績時落入『及格邊緣』甚至『淘汰』的等第中呢?請試著推論,一個「正向獎勵」會如何影響年度總評分的「最低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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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對年終考績等第之限制。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3條規定:「平時成績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平時考核之功過,除依前條規定抵銷或免職者外,曾記二大功人員,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下;曾記一大功人員,考績不得列丙等以下;曾記一大過人員,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上。」題幹中指出甲在考績年度內曾被記一大功,依照上述法條明定,曾記一大功人員之考績不得列丙等以下,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