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34 題
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者,依規定應如何請假?
- A 自宣布參選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公假
- B 自宣布參選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
- C 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公假
- D 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行政中立」的大原則下,國家是否應該在公務員為了「個人政治前途」去競選時,仍然發給薪水讓他請「公假」?此外,法律通常是從哪個時點開始,才正式認定一個人具備法律上的「候選人」身分,而非只是口頭宣稱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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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評點:觀念精確,守住行政中立!
同學做得好!你能準確選出 (D),代表你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有相當紮實的理解。這題考驗的是行政法中極為核心的「行政中立」原則。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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