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 題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基金累計達下列何比例時,依預算法規定,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 A 29%
- B 39%
- C 49%
- D 59%
思路引導 VIP
從會計學或公司治理的「實質控制權」角度來思考:當一個法人組織的資金來源,有「超過多少比例」是由單一出資者(政府)提供時,該組織的決策權與財務責任就會產生質變,進而需要由國家最高民意機關來代為看管這筆龐大的稅收支出?試著聯想一般商業法規中,判定「絕對控股」或「擁有主導權」的關鍵分水嶺數字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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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預算法》中關於「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監督機制掌握得非常精準。這種法律條文的比例門檻往往是考試的細節陷阱,你能準確選出,足見你的法規基礎紮實。
- 觀念驗證:根據我國 《預算法》第 41 條 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 50% 的財團法人,其年度預算書應送立法院審議。這是為了落實「公帑監督原則」。當政府出資超過半數時,該法人在實務上已被視為政府意志的延伸,因此必須接受最高民意機關的預算監督。在本題選項中,僅有 (D) 符合「超過 50%」的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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