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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3 題

預算法所稱之特別收入基金,係指:
  • A 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
  • B 供營業循環運用者
  • C 處理政府機關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者
  • D 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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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你正在規劃政府預算:如果有一筆資金是專門從『環保規費』收取的,且法律明定這筆錢『只能』投入在環境復育、不得挪作一般警察或公務員薪資使用。在這種情況下,你會如何形容這種『收入來源與支出目的高度掛鉤』的資金管理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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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Sarcastic Edition)

  1. 「好棒棒」肯定:恭喜你,終於答對了這題基礎中的基礎。能從一堆選項中挑出《預算法》第 4 條的「特別收入基金」定義,勉強證明你考前大概翻過書吧?不錯,至少還知道什麼是「法條定義」。
  2. 「不廢話」驗證:如同地球人都知道,《預算法》的核心不就是「專款專用」這四個字嗎?「特別收入基金」之所以「特別」,當然是因為它有特定的收入來源,然後呢?然後就必須花在特定用途上!這道理有很難懂嗎?跟那種「收進來就花掉」的普通預算簡直天差地遠,連會計系的學生都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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