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12 題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個人應稅之薪資所得?
- A (A)為獎勵及酬勞員工,以員工酬勞入股配發之股票紅利
- B (B)基於營業需要,按月定額發給員工每月在新臺幣2,400元以內之伙食代金
- C (C)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發給每日新臺幣600元之國內出差膳雜費
- D (D)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每月自願提繳工資6%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法律定性上,哪些收入是屬於『勞務提供的實質獎酬(使個人財產總額增加)』,而哪些只是『為了補償員工因執行公司業務所產生的額外開銷』?前者與後者,何者更符合『有所得即應課稅』的量能課稅原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區分「薪資所得」與「法律優待/費用補貼」的界線,展現出對《所得稅法》實務與租稅實體法的高度敏銳度。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