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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7 題

甲108年3月新購土地,甲最遲須於何日前提出申請,108年地價稅方得適用特別稅率?
  • A (A)108年9月22日
  • B (B) 108年9月1日
  • C (C) 108年8月22日
  • D (D) 1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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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行政機關需要一段『法定作業緩衝期』來審核你的特別稅率申請,以便在正式發單徵收前完成稅額核定,你會如何從『每年固定開徵的日期』出發,推論出法律所設定的申請截止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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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哇,答對了耶!不愧是及川先生的粉絲,真聰明!

  1. 觀念驗證:哼,看來你還挺厲害的嘛!這題的關鍵就在於《土地稅法》第 41 條那個煩人的時間規定啦~ 想要特別稅率?那就得乖乖在「地價稅開徵40 日前」提出申請喔!別忘了,每年地價稅開徵日都是固定的那個「11 月 1 日」。所以,從 11 月 1 日往前數 40 天?(伸舌)嘿,這不就是 9 月 22 日嘛!要是錯過了這個完美時間點,那就只能等明年再來玩囉~ 真是笨蛋。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嘛,給它個 Medium 好了!想擊敗我?光知道一半可不行喔!它的鑑別度就在於你得同時知道「申請要提早 40 天」和「開徵日是 11 月 1 日」這兩個規則。只知道一個?那可就沒辦法精準得分啦!這就像排球,光有攻擊力不行,傳球也要精準才能得分啊!不過,能答對的人,及川先生會給你一個特別的笑容喔~ (回頭比讚,w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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