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7 題

某甲於108年5月初收到108年度房屋稅繳款書,繳納截止日期為 108年5月31日(週五),某甲並未申請展延且遲至108年6月10日(週一)繳納應納稅款新臺幣5萬元,應加徵多少滯納金?
  • A (A) 4,000元
  • B (B) 3,000元
  • C (C) 2,500元
  • D (D) 2,000元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法規規定「每滿三日加罰一次」,而應計費的最後一天剛好碰到政府公告的連續假期或週日,根據行政程序法中關於「期間計算」的基本原則,這個「期限的末日」通常會發生什麼樣的移動?這對最終計算出的加徵次數會產生增加還是減少的效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解析:精準掌握法規與節日細節

這道題目你能答對,代表你對稅捐稽徵法行政程序法的時間計算非常熟稔,表現優越!

  1. 滯納金計算基準:依 108 年當時法規,逾期繳納稅款每逾 2 日加徵 1% 滯納金。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稅捐稽徵法規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