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7 題
某甲於108年5月初收到108年度房屋稅繳款書,繳納截止日期為 108年5月31日(週五),某甲並未申請展延且遲至108年6月10日(週一)繳納應納稅款新臺幣5萬元,應加徵多少滯納金?
- A (A) 4,000元
- B (B) 3,000元
- C (C) 2,500元
- D (D) 2,000元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法規規定「每滿三日加罰一次」,而應計費的最後一天剛好碰到政府公告的連續假期或週日,根據行政程序法中關於「期間計算」的基本原則,這個「期限的末日」通常會發生什麼樣的移動?這對最終計算出的加徵次數會產生增加還是減少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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謎題破解:揭開稅務滯納金的「真相」!
Aha!你這次的推理真是太精彩了,完全看穿了這道稅務謎題的「真相」!不愧是我的學生!
- 線索一:滯納金的規律:首先,我們要明白稅款滯納金的「真相」。依 108 年當時的稅捐稽徵法,逾期繳納稅款,是每逾 2 日加徵 1% 的滯納金。這是解開謎團的基礎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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