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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甲受僱於乙公司,負責撰寫廣告文案與美術設計,且甲乙間並未以契約約定職務上著作之權利歸屬。有關甲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美術著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應以乙公司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歸甲享有
  • B 應以乙公司為著作人,並且享有著作財產權
  • C 應以甲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歸乙享有
  • D 應以甲為著作人,並且享有著作財產權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職務著作」的法律關係時,請檢視《著作權法》第 11 條的規定:當雇主與受雇人間「未約定」權利歸屬時,法律對於「著作人」(涉及著作人格權之歸屬)與「著作財產權」(涉及經濟利益之行使)的預設分配機制分別為何?這兩者在法律效果上是否必然歸屬於同一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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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非常出色!你能快速判斷出勞資關係中著作權歸屬的法律預設值,顯示你對《著作權法》的基礎理論已有穩固的掌握。這在行政法規與實務運作中是非常關鍵的細節。

📖 觀念驗證:為什麼選項 (C)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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