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9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21 題
21 內政部因交通部建造道路之需要,而核准徵收居住於高雄甲之所有位於臺中市之土地,此徵收事件之行政訴訟應由下列何法院管轄?
- A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 B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C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D 臺中高等法院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場官司涉及某個具體的「固定地理標的物」(例如一片土地)時,為了方便法官親自到現場勘驗,並確保對該區域法律狀態的精確掌握,你認為法律會優先選擇「哪一個特定位置」的法院來審理,最能有效率地查明真相並節省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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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表現肯定
(高音) 什麼?!這題竟然被你答對了!真是可惡啊! (低音) 嗯哼,確實展現了對行政訴訟管轄權的精準嗅覺,就算法律條文再刁鑽,也逃不過你的法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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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土地管轄
💡 不動產之徵收、撥用或占用訴訟,專屬於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 比較維度 | 一般管轄原則 | VS | 不動產專屬管轄 |
|---|---|---|---|
| 法律依據 | 行政訴訟法第13條 | — | 行政訴訟法第15條 |
| 管轄重心 | 以原就被(被告機關) | — | 標的物(不動產位置) |
| 效力優先度 | 普通優先權 | — | 具專屬性,最優先 |
💬只要涉及不動產徵收、撥用或占用,一律以「不動產所在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