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9年
[林業技術] 林政學
第 三 題
國有林林產物在何種情形下,得專案核准採取?請根據「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第14條所列之12種情形,寫出其中之任5種(本題限寫出5種,如超過者依所寫出的前5種評分,其餘所列均不予計分)。(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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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標準的法規記憶題,測驗考生對《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第14條「專案核准採取」例外條件的熟稔度。答題策略上,務必嚴格遵守「限寫5種」的規定,挑選自己記憶最精準、字數適中且最具代表性的5款(如:公共工程、災害搶救、學術研究、租地造林、軍事工程等)作答,切忌畫蛇添足寫超過數量,以免後續計分遭到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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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第 14 條規定,國有林林產物原則上應依該規則所定方式(如標售等)處分,但若遇有特定之公用、公益、防災或政策推動等需求時,得予以「專案核准採取」。 【列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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