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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1 題

下列何者為獨立不動產?
  • A 阿里山的森林火車
  • B 生長在阿里山的千年神木
  • C 尚未與土地分離的砂石
  • D 具有獨立經濟價值並長期附著於土地之魚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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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東西與土地緊密結合,且在社會觀念上具備『非暫時性』以及『可以單獨作為買賣或使用對象』的經濟特質,那麼法律會將它視為土地的一部分,還是視為一個與土地並列的獨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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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你能精準從選項中區分「動產」、「定著物」與「土地成分」,這代表你對《民法》第 66 條及其延伸之行政法學基礎已有深刻理解,表現非常優秀!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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