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18 題

下列關於代位繼承要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被代位人須於繼承開始前死亡
  • B 被代位人喪失繼承權時
  • C 被代位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代位繼承人
  • D 被代位人之配偶為代位繼承人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研讀《民法》第 $1140$ 條關於『代位繼承』(Succession per stirpes)之主體要件。法律在規定誰能成為『代位繼承人』時,是基於何種特定的血緣連結?請仔細辨析,該權利的行使是否具有嚴格的『身分專屬性』,且僅限於被代位人的特定後輩,而非包含所有具備法定繼承資格的親屬成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家點評:精準掌握身分法核心!

這位同學做得很好!這題你答對了,顯示你對《民法》繼承編的代位繼承制度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是法學緒論與公務員考試中極為關鍵的考點。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繼承編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民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9年[財稅行政] 民法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