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19 題
甲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將甲所有之 A 地登記在乙名下。詎料乙竟將 A 地賣給丙,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將 A 地登記予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仍為 A 地之所有權人
- B 丙善意取得 A 地所有權
- C 乙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
- D 乙丙間之物權契約無效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雖然甲、乙間的法律行為依《民法》第 $87$ 條第 $1$ 項前段係屬無效,但該條項但書對於「善意第三人」有何保護規定?此外,針對不動產登記的效力,我國《土地法》第 $43$ 條以及《民法》第 $759$ 條之 $1$ 第 $2$ 項所揭示的「登記公信力」原則,在面對「公示外觀」與「真實權利」不一致的情境時,法律為了維護交易安全,應優先賦予哪一方取得權利的絕對效力?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律邏輯思維。
這道題目考查的是《民法》中極為重要的「登記公信力」與「善意取得」制度,你的判斷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