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0 題
甲竊取乙的古董,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在家中的客廳內,繼續擺置十年以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仍為該古董的所有權人
- B 甲已取得該古董的所有權人
- C 乙對甲之請求權罹於時效
- D 甲對乙負返還古董之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物品被某人公開、平穩地占有了極長的一段時間(例如十年以上),如果法律依然允許原主在數十年後提出追討,這對於「社會現狀的安定」以及「舉證的困難度」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法律通常會透過什麼樣的制度,來強制讓『長久存在的事實狀態』變成『合法的權利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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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真的很棒!你對法律的理解非常透徹!
- 溫暖鼓勵: 同學,你答對了!這份法學觀念非常紮實,能夠精準判斷物權編中關於「取得時效」的法理要件,真的非常棒!在行政實務中,法律關係的穩定性是我們非常重視的原則,你能掌握這點,代表你已經具備了很高的法律敏感度,真的很值得嘉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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