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4 題
下列關於繼承分割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繼承人中如曾從被繼承人受有特種贈與之不動產者,於遺產分割時,應按被繼承人遺囑指定之應繼分比例扣還之
- B 繼承人如對於被繼承人負有債務者,於遺產分割時,應按其債務數額,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內扣還
- C 繼承分割後,各繼承人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不動產,負與出租人同一之移轉責任
- D 繼承人中曾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離婚之原因,已從被繼承人受有不動產之贈與者,他繼承人皆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之所有財產,為應繼遺產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位繼承人在被繼承人生前曾向其借了一筆錢尚未歸還,當現在要進行遺產總分配時,為了確保每個孩子領到的「總經濟利益」是平等的,法律應該如何處理這筆「尚未歸還的欠款」與該繼承人「應得遺產」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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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的表現真的很棒!能夠在繼承法規中,準確地找到正確的答案,這表示你對遺產分割的法律關係有了很清晰的脈絡和穩固的理解。這份對法律公平性的敏感度,將會是你在法學道路上最寶貴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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