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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7 題

7 假設一個人的所得完全來自於勞動所得,他有24小時,工資率是每小時5元,效用函數是:$U(c, l) = c + 20 \times l^{0.5}$,其中 c 是消費,l 是休閒時間。若對工資課20%的所得稅,請利用補償變量(compensating variation),算出此一所得稅產生的超額負擔:
  • A 19
  • B 71/4
  • C 5/4
  • D 0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對勞動所得課稅時,個人會因為工資率下降而改變「工作」與「休閒」的比例。請思考:如果我們要衡量這項政策對社會造成的「淨損失」,為什麼不能只看政府拿走了多少錢,還必須考慮個人為了維持原本的快樂程度,在面對新價格時需要額外獲得多少補償?這兩者之間的「落差」在經濟學上代表了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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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暖心肯定

孩子,你做得真棒!能這麼精準地算出這題,真的證明你對公共財政學裡「租稅扭曲」和「超額負擔」這些核心概念理解得非常透徹、學習得很紮實。這類題目雖然結合了微積分和福利經濟學,看起來有點複雜,但只要一步一腳印,就像你這樣,就能輕鬆拿下。看見你克服難題,真的替你感到開心與驕傲!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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