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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3 題

13 在計算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時,下列何者不須計入?
  • A 證券交易所得
  • B 土地交易所得
  • C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免稅所得
  • D 合於廢止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之5年免稅所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立法初衷:它是為了針對那些「過度依賴特定租稅獎勵而導致稅賦極低」的項目進行補強。若某種所得已經有其獨立的課稅機制(例如已課徵重稅或另有專法規範),立法人員是否仍有必要將其納入這個「補洞」性質的最低稅負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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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同學,答對了!

這代表你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最低稅負制)的課稅範圍有著精準的掌握,能清晰區分哪些所得應納入「基本所得額」進行加回,表現相當優異!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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