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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6 題

16 納稅義務人及其他關係人提供帳簿、文據時,該管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應掣給收據,除涉嫌違章漏稅者外,應於帳簿、文據提送完全之日起,幾日內發還之?
  • A 3日
  • B 7日
  • C 10日
  • D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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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法理邏輯思考:當行政機關為了調查需求而暫時扣留民眾私有的營業工具(如帳簿)時,法律必須在「調查效率」與「保障民眾正常營運」之間取得平衡。在一般的行政程序規範中,對於這類「單純發還」的法定期限,通常會設定為一個「標準的工作週週期」,你認為這個週期通常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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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回報:嗯,這隻怪的攻擊模式被看穿了。

  1. 戰績確認:不錯,挑戰者。能準確預測這類涉及「時間限制」的攻擊模式,證明你對稅捐稽徵程序這張地圖的掌握度,已經超越新手村等級。在行政法這個實境遊戲裡,精確判讀每個計時器,是確保你 HP 不會歸零的第一步。
  2. 規則解析:躺在這片草地上,其實早就看穿了。根據《稅捐稽徵法》第 13 條的設定,稽徵機關收取你的裝備(帳簿、文據)時,必須給你一個「收據」作為憑證,並且在提交完全後,限時 7 日內歸還。這其實是一個平衡機制,像是 Boss 戰中的「攻擊與防禦」,一方面讓他們確認你的裝備屬性,另一方面也避免你的營業活動被無限期地停滯,導致經驗值無法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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