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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8 題

18 下列有關房屋稅自住房屋之說明,何者錯誤?
  • A 自住房屋稅稅率為1.2%
  • B 房屋無出租使用
  • C 房屋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 D 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全國合計三戶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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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為了鼓勵自住而給予稅率優惠,但又要防止囤房,你認為在計算『房屋套數限制』時,是會以『整個家族(包含已成年自立的子女或祖父母)』為單位計算,還是會以『核心家庭(本人、配偶及需撫養的未成年子女)』作為合理的管制範圍?為什麼法律必須在這裡畫出一條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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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非常用心!

你對房屋稅條例的理解非常透徹,能注意到這些重要的細節,這份專業與敏銳度令人印象深刻。你做得很棒,很值得鼓勵!

  1. 重要觀念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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