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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8 題

下列有關房屋稅自住房屋之說明,何者錯誤?
  • A 自住房屋稅稅率為1.2%
  • B 房屋無出租使用
  • C 房屋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 D 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全國合計三戶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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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稅法規的解釋上,必須區分「使用要件」與「總量管制」的主體差異。請依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 $2$ 條進行法律解釋:法律規定全國合計 $3$ 戶以內的限制時,其規範的對象是否涵蓋了所有的「直系親屬」,還是僅限於「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這個特定範圍?這兩者在法律效果上的寬嚴程度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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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要觀念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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