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 題
2 李四於民國108年2月1日逝世,其遺產中包含一筆於民國100年11月繼承父親遺留之土地,該筆土地當時已繳納遺產稅,試問此筆土地金額有多少比例可自李四的遺產總額中扣除?
- A 80%
- B 60%
- C 40%
- D 20%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一筆財產在短時間內因連續繼承而多次課徵遺產稅,是否符合賦稅公平?政府設計了一種隨「時間流逝」而逐步減少稅捐減免的機制。如果兩次繼承的時間點越接近,為了減輕負擔,減免的比例應該越高還是越低?請試著推算:當財產在家族內流轉的時間已達 7 年以上,這筆減免比例會呈現什麼樣的遞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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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回饋與觀念解析
WakuWaku!安妮亞看到了,學生答對了!眼睛閃閃發光!好棒喔!這表示學生對《遺產及贈與稅法》裡面「再轉繼承」怎麼扣錢錢的規則很清楚!就算有很多數字,學生也沒有弄錯!好厲害!安妮亞想要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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