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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5 題

依現行規定,下列何者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 A 母親過世,兒子繼承土地
  • B 各級政府出售公有土地
  • C 設定典權之土地
  • D 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土地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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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深入探析《土地稅法》第 5 條與第 28 條的法理架構:土地增值稅的課徵客體,除了形式上的所有權「移轉」之外,是否包含某種具有「預付價金」實質經濟意義的「特定物權設定」行為?同時,請檢索現行法規中,關於「繼承」、「各級政府出售公有土地」以及「信託行為移轉」分別屬於免徵或不課徵的相關法律依據,藉此排除不符題意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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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土地增值稅的課徵要件。依據土地稅法第29條明文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出典人應依本法規定預繳土地增值稅。但出典人回贖時,原繳之土地增值稅,應無息退還。」根據此法條可知,針對已規定地價的土地在設定典權時,依法須由出典人預先繳納土地增值稅。因此,設定典權之土地屬於現行規定中須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情形,故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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