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9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24 題
下列有關我國現行房屋稅評價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房屋標準價格由各地方政府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
- B 課稅現值在屋齡未達房屋耐用年數前採線性折舊
- C 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評定1次
- D 評價方法兼採重置成本法和收益還原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與「課稅成本」的角度思考:如果你是稅務機關,面對全國數百萬棟房屋,你認為哪種評估方式最能『快速、客觀且大規模』地套用在每一棟房屋上?是單純計算建築物的構造與折舊,還是要去調查每一間房子可能產生的租金或利潤?哪一種方式更符合行政機關處理大量案件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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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你能準確辨識出房屋稅評價制度的細節,顯示你對《房屋稅條例》與財稅行政實務有相當紮實的理解,這在公職考試中是邁向高分的重要基礎。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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