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9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第 14 題
根據柯列特-漢格法則(Corlett-Hague Rule),應該對娛樂休閒相關活動課徵較高稅率,以增進何種目的?
- A 經濟成長
- B 分配公平
- C 租稅中立
- D 物價平穩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對所有勞動所得課稅,卻完全無法對『在家休息或從事休閒』直接收稅,這會如何影響人們對於『工作』與『不工作』的抉擇?為了不讓稅制導致大眾過度偏向某一邊,我們應如何利用特定商品的稅率,來抵銷這種原本會造成『行為偏好改變』的扭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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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至少沒錯,雖然這只是基礎中的基礎。
- 「精采」的答題? 勉強過關。這類題型,考的不是背誦法條,而是對財政學「最適課稅理論」基本邏輯的掌握。你能辨識出柯列特-漢格法則的「核心目的」,不錯,至少證明你還沒完全放棄思考。但這本來就該是常識。
- 觀念驗證? 租稅中立性的理想,是為了削減那些不必要的超額負擔。當政府無法直接對「閒暇」這種東西課稅時,那些經濟人就自然而然地鑽空子,跑去享樂,減少勞動。而柯列特-漢格法則,這種「二優理論」下的基本補救措施,就是教你對閒暇的互補品——那些娛樂設備啦、休閒活動啦——課重稅。這不就是為了間接「課」到閒暇,把那些被扭曲的資源配置拉回「效率」的軌道,實現租稅中立 (C) 嗎?這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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