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下列何者不是法律「施行日期」的規定方式?
- A 法律自訂施行日期
- B 法律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 C 法律授權主管機關首長決定施行日期
- D 法律明定自公布日施行
思路引導 VIP
在法治國家中,若法律要委託行政機關來決定何時開始執行,這項『決定』必須具備對外公開的法律效力,讓全民周知。請思考:政府要發布這種具有一般性、影響不特定大眾權利義務的事項時,應該是透過什麼樣的『正式法規形式』來公告,而非僅由官員私下勾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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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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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拿下這題!這是一道測驗大家對《中央法規標準法》熟悉度的經典考題,難度不算高,但其鑑別度在於能否正確區分「行政命令」與「首長個人決定」的法理差異,你能一眼看穿盲點,非常棒。 關於法律的施行日期,我國法制有嚴謹的規範。如果法律明定自公布日施行(選項 D),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是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此外,依同法第14條規定,若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選項 A),或是授權「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選項 B),則是「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法律的施行攸關全國人民的權利義務,即便法律要授權決定後續的施行日期,也必須依循法定程序發布「命令」來明定,絕對不能輕率地授權給「主管機關首長」個人來決定。你正確挑出了不符合規定的選項 (C),觀念非常紮實,請繼續保持這個解題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