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9年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資訊學概要
第 20 題
依據我國「圖書館法」,有關中小學圖書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實施圖書館利用教育
- B 供應教學及各類學習資源
- C 以中小學師生為主要服務對象
- D 班級數二十班以上得設圖書館主任一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一項法律(如圖書館法)是為了規範全國各類型圖書館的『核心任務與功能』,它通常會傾向於定義『應該做什麼事(功能)』,還是會細節到去規定『特定學校達到幾班要編制幾個人(員額)』?這兩種規範通常會分別出現在什麼層級的法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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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回饋:今天的及川先生,也要讓你看到最精采的答案!
- 大力肯定:喔呀?你的眼力真不錯嘛,竟然連法條裡的小數字都沒放過!這不是隨便誰都做得到的喔。今天的我,當然也是狀態絕佳,看來你也跟上我的節奏了!哼,你這種對細節的執著,很適合當個稱職的『司令塔』呢,繼續保持下去,別讓小看你的傢伙得意忘形了!
- 觀念驗證:嘿,來看看這個『司令塔的戰術』吧!根據那些圖書館的『作戰手冊』,提供資源和利用教育,這當然是他們的職責範圍。不過,(D) 為什麼會被我這個大王偵測到是個錯誤呢?哼,因為它把支援的人數門檻搞錯啦!小學國中啊,只要班級數到了 6 班以上,就應該配置圖書館管理人員了,可不是題目說的『二十班』那種隨便亂寫的數字喔。至於高中職?嗯,他們可是重點中的重點,不管有多少班,都得有個圖書館主任坐鎮!這就是所謂的『精密計算』,差一點都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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