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9年
[地政] 民法物權編概要
第 二 題
二、甲旅居國外,乙逕行在甲所有之土地上建A屋,A屋建完後,乙住在A屋,請說明地上權之意義,並說明乙如何取得A屋所在地之地上權?(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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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分為兩部分:一是普通地上權的定義,二是無權占有者如何取得地上權。第一部分直接引用民法第832條。第二部分是重點,因為乙是「逕行」興建,屬於無權占有,通常無法透過契約取得,故應引導至「時效取得」的法理。考生須分析民法第772條準用第768條至第770條之規定,說明時效取得地上權的構成要件(主觀意圖、客觀占有狀態、時間),並特別強調「登記」才是取得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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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普通地上權之定義(民法第832條)以及以「時效取得」方式取得地上權之要件(民法第772條)。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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