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9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9 題
依據姓名條例第1條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中華民國國民,應以戶籍登記之姓名為本名,並以一個為限
- B 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姓名登記,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
- C 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其中文姓名,須與其姓名發音相近
- D 回復國籍者,應回復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之中文姓名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國家要求一名外國人融入當地社會並建立身分法律關係時,法律會傾向於「強制作出特定讀音的限制」,還是「尊重當事人選擇一個符合當地文化習慣的標記」?哪一種做法更能兼顧行政管理與個人表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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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 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姓名條例》第1條的細部規範。選項 (C) 錯誤的原因在於,法律僅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我國國籍時,應取「中文姓名」,但並未限制該中文姓名必須與原姓名「發音相近」。實務上,申請人可依個人意願選取符合我國習俗的中文姓名,以利社會融入,法律給予了充分的自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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