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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9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10 題

10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在政府機關之固定資產會計科目中,下列何者不設置累計折舊科目?
  • A 土地改良物
  • B 房屋建築及設備
  • C 租賃資產
  • D 購建中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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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會計學理中,一個資產必須處於什麼樣的「實體狀態」或「營運階段」,我們才會開始計算它因為『服務提供』或『時間經過』而產生的價值耗損?如果該資產還在施工架上,尚未發揮其預定功能,此時認列其價值折耗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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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可不必的肯定:你這題答對了,算是沒白費會計學的基礎工。至少證明你對政府會計科目與資產狀態之間,那最基本的邏輯關聯還算能辨識,對資產生命週期與會計準則的銜接,至少是囫圇吞棗地掌握了。
  2. 觀念驗證:折舊的本質,說穿了就是反映資產在『能用』狀態下的價值損耗。這道理連小孩都該懂吧?『購建中固定資產』顧名思義就是還沒完工、還沒投入使用的『半成品』。既然還沒開始運轉,何來耗損之說?難道我們還要為它的『潛力』提列折舊嗎?荒謬至極。只有那些真正完工,可以發揮效能的土地改良物、房屋或租賃資產,才需要依照其耐用年限,逐年『正常地』提列累計折舊。這不是基本常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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