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9年
[社會工作] 社會福利政策及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聯合國2006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我國也於2014年通過此公約施行法。前述公約第6條關乎「身心障礙婦女與女童」(Women and girls with disabilities),請說明此條款針對締約國需要實踐的相關內容及其意涵為何?(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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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到社會學與人權法上的核心概念「交織性歧視(Intersectionality)」,認知到身心障礙婦女面臨「性別」與「障礙」的雙重弱勢。答題策略上,需先明確指出CRPD第6條的兩項核心規定(承認多重歧視、確保婦女充權),再深入剖析其政策意涵,最後務必結合台灣的實務現況(如CEDAW與CRPD的雙公約交集、無障礙醫療與家暴防治),以展現政策落實的具體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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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6條專門針對「身心障礙婦女與女童」作出規範,其核心背景在於肯認她們在社會結構中,往往承受著「性別」與「身心障礙」的交織性歧視(Intersectionality)。我國於2014年施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後,如何將此條款的精神轉化為具體的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體系,為當前人權實踐的重大課題。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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