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9年
[觀光行政] 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二、根據「發展觀光條例」,請解釋何謂觀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產業、專業導覽人員?並針對觀光產業之國際宣傳及推廣,試說明中央主管機關如何與法人合作?如何與國外單位合作?(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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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發展觀光條例》的核心名詞定義與國際推廣法源。作答時應直接引述法規第2條的精確定義,並運用第5條與第6條說明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署)如何透過「設立/委託法人」及「簽訂國際協定」來推動觀光,建議輔以實務運作說明以展現專業度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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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發展觀光條例》為我國觀光行政之根本大法,其不僅明定各項觀光資源與產業之法定定義,亦針對國際觀光推廣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採取公私協力及跨國別的多元合作機制。茲依該條例相關規定分述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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