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9年
[僑務行政(選試英文)] 比較政府
第 四 題
四、請比較中華民國大法官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的組成、任期,以及對憲法解釋(違憲審查)的程序有那些不同?(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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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核心在於『違憲審查制度』的比較政治分析。考生應先辨明中華民國(歐陸法系色彩、集中審查)與美國(普通法系、分散審查)的根本體制差異,接著依據題目要求的『組成』、『任期』、『審查程序』三個維度建立清晰的比較框架。答題時務必帶入我國2022年施行之《憲法訴訟法》作為實務亮點,以展現對制度演進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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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違憲審查制度(Judicial Review)係現代民主憲政國家用以防範多數暴政、維護憲法最高性及保障基本人權之核心機制。中華民國之違憲審查主要受歐陸法系影響,偏向「集中審查制」;美國則為「分散審查制」之發源地。兩國在最高司法解釋機關之組成、任期與審查程序上皆有顯著之體制差異。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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