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9年
[文化行政] 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第 一 題
文化資產保存法(簡稱文資法)第1條「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請評估及論述目前文資法對於「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的落實及尚須改進之處。(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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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首先要辨識出核心概念為「文化權利」與「公民參與」。文資法於105年大幅修正時,將「普遍平等參與權」納入第1條,這是受《文化基本法》與國際人權公約(如ICESCR)影響的結果。論述時應從三個層次切入:1. 程序的參與(誰能提議?誰能審議?);2. 權利的普及(文化近便性、弱勢族群);3. 資訊的對稱。接著評估現行機制的落實(如公聽會、公民提議制度),最後指出實務上的困境(如私有產權與公眾參與的衝突、審議透明度的質疑)作為改進建議。建議分配30分鐘撰寫,強調法規演進與社會實踐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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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文資法第1條的立法宗旨,重點在於「文化公民權」的實踐。涉及公民參與程序(第9條)、公聽會與說明會(第12、13條)、以及文化平權之概念。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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