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9年
[智慧財產行政] 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第 二 題
二、訴願法第18條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或其他受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訴願。」因而「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訴願,假設A市政府變更都市計畫,將住宅區改成醫療專區,供B綜合醫院某分院使用,鄰近的C住戶管理委員會針對內政部核定變更計畫的處分,主張因為變更計畫涉及容積率提高,停車空間及建築基地退縮距離等,將影響社區住戶與周邊住宅區的緩衝空間及停車供給等,C住戶管理委員會可否提起訴願,試說明之。(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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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訴願法上「利害關係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認定基準。思考時應先拆解為兩層次:第一、C住戶管理委員會(非法人團體)是否具備「訴願能力」?第二、其對於都市計畫變更處分是否具備「法律上利害關係」(依司法院釋字第469號保護規範理論認定),進而判斷管委會與實體區分所有權人(住戶)在權利主體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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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C住戶管理委員會是否具備訴願能力?其是否符合訴願法第18條之「利害關係人」而具備法律上利害關係? 【解析】 壹、法規依據與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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