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9年
[環境檢驗] 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第 四 題
四、依空氣品質標準第5條規定: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監測之標準方法,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中細懸浮微粒(PM2.5)手動檢測方法為之。因此,對於空氣中PM2.5質量濃度的符合空氣品質標準與否,還需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另行公告的空氣中懸浮微粒(PM2.5)檢測方法-手動採樣法(NIEA A205.11C)認定,請說明在各種檢測PM2.5質量濃度方法中指定以手動採樣法認定空氣品質標準符合度的可能原因。(20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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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手動採樣法(濾紙重量法)與自動連續監測儀器(如β射線衰減法、微量天平法)的本質差異。解題關鍵在於強調手動法的「直接量測性」、「國際溯源性」及「品管嚴謹度」,並將其定位為法定與科學上判定標準符合度的「基準方法(Referenc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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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環保法規在判定空氣品質是否符合標準時,必須採用準確度最高、誤差最小且具備法律公信力的方法。空氣中細懸浮微粒(PM2.5)手動採樣法(NIEA A205.11C)以物理性的「重量法」為基礎,被環境部指定為判定合規與否的「基準方法(Reference Method)」,主要基於其直接量測性、品管嚴謹度及作為其他儀器校正基準之特性。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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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手動採樣基準法
💡 手動重量法具物理直接量測與高品管之法規基準性。
| 比較維度 | 手動採樣法 (基準方法) | VS | 自動監測法 (等效方法) |
|---|---|---|---|
| 測量原理 | 濾紙秤重(直接物理量測) | — | 光散射/Beta射線(間接轉換) |
| 法規功能 | 判定合規之唯一法定依據 | — | 預警、趨勢分析與通報 |
| 環境控制 | 24小時精密溫濕度調理 | — | 易受濕度與成分偏移干擾 |
| 時效性 | 作業耗時,無法即時 | — | 即時連續監測 |
💬手動法因具備物理直接量測之確信度,故作為法規判定的最終真值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