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申論題
109年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
第 一 題
📖 題組:
甲有 A 地,自行出資在 A 地上興建 B 屋,B 屋為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違章建物。其後,甲先將 A 地出賣並移轉所有權於乙,再將 B 屋出賣並交付於丙。丙受讓 B 屋後,實際未使用,任令 B 屋閒置。丁見有機可趁,擅自占用 B 屋營業,但業績不佳,虧損連連。試問:
甲有 A 地,自行出資在 A 地上興建 B 屋,B 屋為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違章建物。其後,甲先將 A 地出賣並移轉所有權於乙,再將 B 屋出賣並交付於丙。丙受讓 B 屋後,實際未使用,任令 B 屋閒置。丁見有機可趁,擅自占用 B 屋營業,但業績不佳,虧損連連。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乙請求丙拆除 B 屋、返還 A 地,並支付一筆 B 屋占用 A 地期間內相當於租金的金額,有無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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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看到這題不要慌,這是一道非常經典的「房屋與土地所有權分離」的物權與債權綜合題。請跟著老師的思路來拆解:
- 【辨識請求權基礎】:題目問「乙請求丙拆屋還地」以及「給付相當於租金之金額」有無理由。你的腦中要立刻浮現兩個請求權基礎: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中段(拆屋還地),以及民法第179條或租賃關係(給付金錢)。
小題 (二)
丙請求丁返還 B 屋,並支付一筆占用 B 屋期間內相當於租金的金額,有無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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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好,我是閱卷委員。拿到這題 25 分的小題,請先深呼吸,不要急著狂寫法條。這題的案情很單純,但題目裡的每一個形容詞(違章建物、實際未使用、虧損連連)都是拿分的「踩分點」。 【一、 辨識爭點與區分核心/附帶爭點】
小題 (三)
設鄰居戊在自宅烹煮不慎,釀成火災,火勢延燒波及 B 屋,丙請求戊賠償 B 屋燒燬的損失,有無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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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看到這道題目,首先要先穩住陣腳。這是一題非常經典的「違章建築」結合「侵權行為」的考題。我們來拆解一下思考步驟:
- 辨識核心爭點(占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