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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09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2 題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不需許可入國者,入出國未經查驗,須受到下列那一種處罰?
  • A 收容處分
  • B 驅逐出國
  • C 刑事罰
  • D 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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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法律行為只是違反了政府規定的「行政管理程序」(例如忘了蓋章),而沒有造成重大的社會安全危害,法律通常會選擇用「罰錢賠償」的方式處理,還是將人「關進監獄」進行刑事審判呢?這種性質的處分在法律類別上稱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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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入出國未經查驗。二、違反第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未經核准而出國。」由此明文可知,對於入出國未經查驗之情形,依法將處以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鍰。由於「罰鍰」在法律性質上屬於針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科處的行政罰,而非刑事罰、收容處分或驅逐出國,因此不需許可入國者若入出國未經查驗,必須受到行政罰處分,故選項 D 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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