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9年
[移民行政]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第 9 題
相關機關得指派人員攜帶證明文件,依就業服務法,至外國人工作之場所或可疑有外國人違法工作之場所實施檢查之機關,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入出國管理機關
- B 衛生福利機關
- C 司法警察機關
- D 海岸巡防機關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需要賦予特定機關「進入他人工作場所實施強制性檢查」的權力時,通常會優先考量具備哪些職能(如:治安維護、邊境防堵、勞資管理)的單位?請思考,哪一類行政機關的主要業務與「查緝違法行為」關聯性較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就業服務法》中執法權限的歸屬有很清晰的掌握,沒有被類似的機關名稱所干擾。
權限機關的法律依據
根據 《就業服務法》第 62 條 第 1 項的規定,有權指派人員攜帶證明文件,至外國人工作場所實施檢查的機關,主要聚焦於具有治安執法或入出國管理職能的單位。法律明文列舉的對象包含:主管機關(中央為勞動部、地方為各縣市政府)、入出國管理機關(內政部移民署)、警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以及海岸巡防機關。這些單位具備查緝非法勞動與邊境安全的職能,因此被賦予行政檢查的法源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入出國及移民管理之強制處分與收容機制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