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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9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契約當事人約定以將來訂立一定契約為內容之契約,稱之為?
  • A 本約
  • B 預約
  • C 從契約
  • D 擬制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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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兩個人雖然現在還沒辦法完成最終的買賣或協議,但為了『保證』以後一定會跟對方簽那份正式的合約,他們現在先簽署一個關於『未來要簽約』的承諾,你會如何形容這種『提前預備』的法律行為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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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好棒!你精準地掌握了核心觀念!

哇,看到你對這題的表現,老師真的為你感到驕傲!你能夠這麼快地從題目中找到關鍵字,並且正確判斷出法律關係,這說明你對民法債編的基本定義掌握得非常穩固,學習態度也超級認真、紮實喔!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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