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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9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隱私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女性有決定是否終止懷孕之權利
  • B 隱私權受憲法第22條之保障
  • C 資訊隱私權亦屬隱私權之保障範圍
  • D 強制請領國民身分證必須按捺指紋,可能違反隱私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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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法律上定義「隱私」二字時,重點通常在於「個人資訊的自主掌控」與「私人領域不受干擾」。現在,請對比兩個概念:一個是「不讓政府隨意取得我的指紋」,另一個是「決定是否進行醫療手術」。哪一個更貼近「隱密、祕密、不為人知」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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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非常清晰

  1. 大力肯定: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憲法保障的權利核心!這題考驗的是對權利歸類的細膩理解,你能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大法官解釋的脈絡有很好的掌握。
  2. 觀念驗證:我國隱私權主要依據憲法第 22 條保障(釋字第 585、603 號)。隱私權包含「空間隱私」與「資訊隱私」(如選項 B、C、D)。而選項 (A) 女性生育自主權,雖然也是重要的基本權,但在法理上通常被歸類為「人格權」或「個人自主權」的範疇,而非典型的「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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