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9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10 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法規命令指行政機關依職權所作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 B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
- C 法規命令之訂定,得由人民提議為之
- D 法規命令之發布,應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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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原則下,如果行政機關想要制定一套會直接影響到一般民眾「權利義務」的規範,這項權力通常是來自於機關本身「天生擁有」的裁量權,還是必須先經過民意代表通過的法律「點頭准許」後,才能獲得這份對外的法律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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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 恭喜你精準抓到了錯誤!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法規命令的核心定義在於必須有「法律授權」。選項 (A) 提到的「依職權」通常是指行政機關內部的行政規則(第 159 條)。法規命令是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之對外法律規範,兩者的權源來源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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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之定義與程序
💡 法規命令須經法律授權,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且須刊登公報。
| 比較維度 | 法規命令 | VS | 行政規則 |
|---|---|---|---|
| 授權依據 | 法律授權(150條) | — | 依職權(159條) |
| 效力對象 | 對外(一般人民) | — | 對內(機關及人員) |
| 生效要件 | 發布於公報或新聞紙 | — | 下達或發布(160條) |
💬法規命令具對外性且需授權;行政規則具對內性且依職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