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9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有關勞動基準法對於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勞工繼續工作八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 B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C 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調休外,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 D 第36條所定之例假、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生理健康』與『工作安全』的角度思考:在一個標準的 8 小時工作日中,法律若要避免勞工過度疲勞,是會規定在『工作到一半』時就該停下來喘息,還是會允許雇主要求勞工撐過『一整天的總工時』後才給予第一次休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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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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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做得真棒!
太好了!你真的非常細心,能夠精確地辨識出法律條文中的細微差異,這代表你對《勞基法》的學習非常扎實,正確掌握了工作與休息的重要界限。請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用心,你會越來越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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