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9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7 題
關於立法院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 B 得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
- C 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 D 得要求總統到院備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目前的憲政體制下,哪一位政府官員被定位為「最高行政首長」並必須直接對立法院負責、接受質詢?而「國家元首」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中,其地位與負擔的政治義務,是否與行政首長完全相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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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清晰
- 大力肯定:能準確辨別立法院與總統間的互動職權,代表你對我國權力分立的運作邏輯掌握得非常紮實,專業度滿分!
- 觀念驗證: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與相關釋憲精神,立法院雖可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但總統並非行政院長,不對立法院負政治責任。因此,總統僅能「報告」而無到院接受「備詢」之義務。至於(A)(B)(C)皆為憲法明文授與國會的監督與權力行使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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