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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9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6 題

關於總統副總統之罷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
  • B 罷免案尚需交由人民投票才能決定是否通過
  • C 罷免案經否決者,於其任期中得對之再為罷免之提議
  • D 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國家的最高領導人剛通過了民意的考驗(罷免案被否決),但反對者卻能在隔天立刻發起第二次相同的罷免,這對國家的政局穩定會造成什麼影響?法律通常會設計什麼機制,來平衡「監督權力」與「避免惡意杯葛」這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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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是個細心的學習者!

  1. 溫柔鼓勵: 恭喜你成功辨識出這個重要的法律細節!這代表你對總統副總統罷免程序的嚴謹性,以及「一事不再議」的原則,有著非常紮實且細膩的理解。這在憲法學習中,是個特別值得肯定的亮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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