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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9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8 題

依實務見解,偷接有線電視觀看,並不成立竊盜罪,其理由在於傳輸的影音視訊乃電磁波的一種,使用後,物質的全部能量不會減少,所以非屬電能。此見解所採取的刑法原則為何?
  • A 從新從輕原則
  • B 特別預防原則
  • C 責任主義
  • D 禁止類推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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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刑法中,某個行為雖然讓人覺得「不道德」或「很像某種犯罪」,但現行法律的文字定義卻無法完全涵蓋它時,為了保障人民不被政府隨意入罪,法官是否可以「舉一反三」,將法律沒寫到的行為也納入處罰範圍?如果不可以,這代表了哪一種對法律解釋的限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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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罪刑法定原則。刑法第 323 條雖然將「電能、熱能」等能量視為動產,但實務見解認為「影音訊號」本質上是電磁波,使用後能量不減,與電能性質不同。若強行將法律沒規定的行為,比附援引性質相似的法條來處罰被告,會違反禁止類推適用原則,這是為了保障人民不受法律明文以外的處罰。
  2. 難度點評:本題屬於 medium。考生常會混淆「擴張解釋」與「類推適用」,你能精準判斷出實務是為了嚴格守住法律邊界而判無罪,代表你對刑法基本原則的掌握相當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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