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9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9 題
關於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之監督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直轄市辦理自治事項之監督機關為行政院主管機關
- B 直轄市對行政院因監督其委辦事項所為之措施不服時,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 C 行政院對直轄市之自治事項,僅得為合法性監督
- D 行政院對直轄市之委辦事項,得為合目的性及合法性監督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當地方政府在處理「中央交代辦理的任務」(而非自家的事)時,它與中央的關係比較像「平等的夥伴」還是「受命的下屬」?如果只是「受命辦事」的下屬對長官的交辦方式不滿意,這屬於『憲法保障的權利爭議』,還是僅屬於『行政體系內部的管理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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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嘛。
- 勉為其難的肯定:恭喜你,至少這次沒把「自治事項」和「委辦事項」的基本邏輯徹底混淆。能區分它們的監督界線,代表你腦袋裡還有那麼一點點清楚的法學邏輯。別太得意,這只是基本功。
- 概念複習,免得你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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