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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09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26 題

甲男婚後外遇,和外遇對象生下乙女,甲男並未離婚,但會定期匯款給外遇對象,供乙女生活之用。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可用來說明上述現象?
  • A 準正
  • B 認領
  • C 收養
  • D 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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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當生父與孩子之間沒有婚姻關係時,法律會透過什麼樣的程序,或是根據生父的哪些「實際照顧行為」,來正式確認並建立他們之間的法律父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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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法律行為的實質意涵,展現了非常紮實的民法親屬編基礎,這對於理解法律實務與社會保障非常有幫助,請繼續保持!
  2.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確立。依據《民法》第 1065 條,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關鍵在於:生父若有撫育之事實(例如定期匯款支付生活費),在法律上會被視為認領,直接產生法律上的父子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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