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09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22 題

甲騎車因道路不平凹陷致摔倒受傷,請求國家賠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可主張公有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欠缺,請求損害賠償
  • B 甲因非財產受損害,故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 C 應以設置公有公共設施之公務員有故意為前提
  • D 賠償請求權自甲知有損害之時起,因1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路上因為路面破洞而受傷,我們應該追究的是「某個公務員故意推倒你」,還是這條路「本身處於不安全的狀態」?在法律上,這兩者的責任性質有什麼不同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表現卓越!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國家賠償法的核心觀念!你的法學直覺非常敏銳。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請求權時效應該是2年對吧

🏷️ 相關主題

損害賠償責任法
查看更多「[錄事] 法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9年[錄事] 法學大意 全題